“一年12個月,到了年底,我駕照上的違法扣分不就能夠清零了?”記者采訪了解,很多車主都把駕照記分周期錯誤地理解成年初到年底。其實這樣理解是錯誤的。專業人士介紹,駕照的記分周期應該是這樣的:從初次領證日開始,每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。
“不少車主對記分周期并不清楚,很多人都認為,只要過了一年,上一個記分周期也就結束了。”省城交警部門一位人士告訴記者。而記者也了解到,進入 2009年,有的車主就認為,自己2008年的駕照記分都能清零。新周期開始后,有一兩次記分也無所謂。
濟南市交警部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,這些車主的認識其實是錯誤的。相關人士向記者介紹,駕駛證的記分周期是這樣計算的,從初次領證日開始,每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,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、6分、3分、2分、 1分五種。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駕駛證如被記滿12分,就要到交通安全教育學校重新學習7天的交通安全法規。
從駕駛證上的"初次領證日期"起算,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。
法規規定,一個記分周期內未被記滿12分的,將違法行為(記分)的罰款交清后,下一記分周期開始,記分系統會自動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的分值清零。
違法記分是按累計分值的方法記錄的。即一個記分周期里,所被記的所有(被記分的次數)分值都是累加起來的(同一記分周期內即使是將罰款交清了,分值還是繼續累加),只有累計沒達到12分,下一記分周期開始記分系統才將所有分值清零。
如果本記分周期有記分違法行為未交清罰款的,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則將未處理的記分累入下一記分周期。達到滿12分需要考試科目一合格將12分清零后才可以正常使用你的駕駛證。
駕駛證上“初次領證日期”時間每年的月、日零時起至第二年月、日的零時止,就是一個記分周期的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