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些車輛有的屬于公共交通工具,有的屬于特種車輛、危險品運輸車輛,公共安全責任重大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規定實習期駕駛人不得駕駛。二是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時,沒有持相應或更高以上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指導。三是未按規定粘貼、懸掛實習標志。如果實習期駕駛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,公安交管部門將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